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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资企业投资报告提交流程

    I. 投资报告提交法律依据  – 2020年投资法 – 越南政府2021年3月26日公布第31/2021/NĐ-CP号议定书有关详细规定及辅导实施投资法若干条款 – 越南政府2021年12月28日公布第122/2021/NĐ-CP 号议定书 有关投资领域行政罚则规定 – 越南投资部2021年4月9日公布第 03/2021/TT-BKHĐT 号函规定在越南投资、从越南投资国外以及投资促进等活动有关的报告,文件格式。 – 越南投资部20236月30日公布第05/2023/TT-BKHĐT号函规定投资监管报告格式;线上报告制度及投资监管、投资评估、使用国家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评估等有关的讯息系统运营管理。 II. 外资企业投资报告提交流程  根据投资执照(IRC)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投资商/实施投资项目的组织的义务之一为定期以季度及年度针对其投资项目情况提交投资报告给当地投资主管机关及统计机关。 据此投资报告将与国家投资官网提交和书面提交。 1. 对于投资监管报告  投资项目代表经济组织在当地投资局或工业区/经济区/加工出口区管理总局(投资项目所在地)提交报告,期限如下: -  6个月报告:报告年度当年7/10之前 -  年度报告:次年2/10之前 - 投资项目变更之前的报告 对于投资监管报告格式,投资商请参考投资部第05/2023/TT-BKHĐT号函 2. 对于线上提交的投资活动报告 在此新闻我们将提供线上投资活动报告有关登记帐号,具体如下: 步骤一:登录投资部官方网站:https://fdi.gov.vn/_layouts/OGPortalLogin2010/LoginMPI.aspx 选按“在此”(“ Tại đây” )下载投资报告帐号申请单(请详阅下图) 步骤二:申请单信息填妥后进行签字盖章 步骤三:于当地(投资项目所在地)投资局或工业区/经济区/加工出口区(投资项目所在地)的管理总局将申请单送件。直接送件或公文(邮寄)送件。 步骤四:待领取结果:投资项目报告帐号将由当地主管机关处理并将帐号和密码发到您在申请单所登记的电子邮箱。 经收到系统登录帐号后投资项目代表单位应定期在国家投资官方网站进行报告。据此,投资活动报告期限如下: (i)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之前 (ii) 年度报告:在报告年度次年3月31日之前 若投资商不提交报告或漏提交报告则根据每具体情况承受行政罚则,罚款可达5000万越盾一份报告。可知实施投资报告 为投资商在越南投资期间应留意的很重要的义务之一。 您需要寻找投资领域具有资深经验的顾问单位,欢迎联系我们
  • 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资本方式投资

    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股份、购买出资资本方式投资

    1、投资者根据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形式投资之条件: a) 外国投资者满足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之条件; b) 根据2020年投资法规定确保国防及安全; c) 关于土地的接受土地使用权条件、使用边境海岛、公社、坊、镇、沿海公社、坊、镇条件之法律规定。   2、投资者可透过下列形式向经济组织出资: 规定在2020年投资法第25条的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形式投资如下: “a) 从公司或股东购买股份公司之股份; b) 购买责任有限公司成员之出资投资金以成为责任有限公司之成员; c) 购买合名公司出资成员之出资投资金以成为合名公司之出资成员; d) 购买非属本款 a、b 及 c 点规定其他经济组织成员之出资投资金。”   3、透过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形式投资之手续: a) 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注册函(I.7.docx表) b) 个人、组织的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以及外商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的法律文件; c)外籍投资者与外籍投资者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的经济组织或外籍投资者与那经济组织的股东或成员之间的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原则协议; d)外籍投资者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的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对于第31/2021/NĐ-CP号法令第65条第4款第b点规定的情况) - 文件数量:1套 - 处理的国家主管机关:计划与投资部 - 处理期限: + 自收到合理文件后之日起15天。 + 如外籍投资商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具有在边境岛、公社、坊、和沿海公社、坊、镇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经济组织;影响到国防安全的其他地区:自收到合理文件后之日起27天。 上述是我司针对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股份、购买所出资投资金形式投资问题提供咨询内容。如果贵客户需要寻找在企业领域有经验的顾问单位,请联系我们。 请联系金旭公司: 交易地址:河内市 河东郡 何求坊 苏号路 春梅大楼3楼。 Email: consultant@kimhuc.com Tel: +84-243-64 54054              Hotline: 0866454054
  •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决算时,企业该准备什么?

    法律依据: - 由国会厅颁发的会计法合拼2019年第14/VBHN-VPQH号合拼函。 - 第970/QĐ-TCT号决定关于税务检查流程。 1、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决算时,企业该准备什么? 实际上,由于得与税务机关直接沟通所以定期税务决算是任何企业都不愿意执行的任务。企业收到税务机关的税务决算决定后,应注意准备凭证文件以及必要的工作,具体包括: - 应准备齐全企业的法律文件: + 营业执照 + 税务编号信息 + 企业规则 + 企业章程 + 企业财务规定包括规则、员工工资额及工资。 + 附属单位的活动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办事处、生产厂房、仓库等(如有)。 - 整理正本凭证: + 对于正本凭证得按月度整理并确保按照进项、销项程序,已列印并在每月向税务机关提交报告。 + 月度的正本凭证得附上每月的增值税申报单并向税务机关提交。 + 注意凭证或凭证组得附上: 销项发票附上收据(若有)、合同、出库单、合同清算记录(若有)。 进项发票附上支付票、请款单、入库单、合同、合同清算记录(若有)。 +凭证得保证完整根据职称的签名。 - 整理已向税务机关提交的报告: 报告包括:财务报告、企业所得税决算报告、个人所得税决算报告、每年的退税报告。 请注意,年度内的凭证得附上当年相应的报告。 - 准备齐全每年的账簿: +日记簿 + 购买日记簿 + 销售日记簿 + 支出日记簿 + 收钱日记簿 + 全部供应商之应付债务明细簿 + 全部供应商之应收债务明细簿 + 现金基金簿及银行对账单 + 每个对象(若有)的年底债务确认记录 + 全部科目的总账,包括:131, 331, 111, 112, 152, 153, 154, 155, 211, 214, 621, 622, 627, 641, 642,取决于企业的48号或15号决定。 + 固定资产增减情况汇总簿 +工具、用具增减情况汇总簿 + 固定资产折旧簿 + 工具用具折旧簿 + 每间仓库入库出库库存汇总表 + 仓库卡基物资明细簿 注意:全部已记账的凭证必须列印并签名。 - 按程序整理合同:按时间整理进项、销项合同。根据合同检查并汇总齐全文件,包括验收记录、合同清算文件(若有)。 - 进行检查客户债务:检查应付的款项以确保进项、销项数据匹配;重新检查文件上的签名及印章。   2、什么时候税务机关来企业进行决算? 根据第970/QĐ-TCT 2023号决定规定税务机关会在以下情况下来企业进行决算: - 在税务机关总部进行检查税务文件。 - 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税务文件。 + 从税务文件进行检查 + 针对以下情况:属于退税前需检查的文件;对于按规定属于先退税的文件进行退税后检查: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 + 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 + 专题检查的情况(具体为:根据上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定选择计划及专题;当年发生的专题检查由同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决定):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 + 缴税者将企业类型分立、分开、合并、合一,解散、终止运营、股份化、终止税务编号效力、运营地点变更导致管理税务机关变更的情况: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包括临时检查、根据主管部门指示进行检查)。 + 根据国家审计、国家监察或其他主管机构的建议:在缴税者总部进行检查。 如果贵司需要寻找在税务领域有经验的顾问单位,请联系我们。   请联系金旭公司: 交易地址:河内市 黄梅郡 黄烈坊 黄烈街2/6角1号。 Email: consultant@kimhuc.com Tel: +84-243-64 54054    ...
  • 投资预案进度调整之最长时间

    投资预案进度调整之最长时间

    1、对于获得核准投资主张之投资预案延长进度的最长时间: 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41条第4款规定,对于获得核准投资主张之投资预案,投资者不得调整投资预案实行进度比首次投资主张核准文件所规定投资预案实行进度超出24 个月,以下场合之一除外: -    依民事法律及土地法律规定为了克服不可抗力场合之后果; -    由于政府延迟给予投资者交地、出租土地、允许变更土地目的而调整投资预案实行进度; -    依政府管理机关要求或政府机关延迟办理行政手续而调整投资预案实行进度; -    由于政府机关变更规划而调整投资预案; -    变更投资主张核准文件所规定之目标;补充属于核准投资主张场合之目标; -    增加投资总资金自 20%以上致使变更投资预案规模。 2、对于仅获得投资许可证之投资预案延长进度的最长时间: 根据2022年第2541/CV-TCT号公函规定于仅持有投资執照项目实施进度的最长调整时间如下: 根据投资法第41条第4款规定,对于获得批准投资主张的投资項目,投资者对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得比初始投资政策批文规定的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24个月。 因此,根据投资法第41条第4款规定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期限限制仅适用于获得批准投资主张的投资項目,未适用于根据投资執照营运且不属于获得批准投资主张的项目。 如客户需要寻找具有投资服务经验的咨询单位,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金旭贸易暨咨询责任有限公司 河内办公室:越南河内市黄梅郡黄烈坊黄烈路2/6巷1号 胡志明办公室:越南胡志明市第3郡殿编府路15号 电话:84-243-6454 054          Hotline: 84-961 977 764 邮箱:consultant@kimhuc.com,taxservice@kimhuc.com
  • 关于三方就地报关的海关文件和手续

    关于三方就地报关的海关文件和手续

    1. 三方就地报关是什么? 三方就地报关是买卖进出口货物而不能在越南地区外经营的货物。实际上,越南企业按买卖合同将进出口货物出售给外国商人且被指定是在越南交货给其他单位。 2. 就地报关包括哪些? 依据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86条第1款规定于就地报关,包括: - 加工品;租用或借用的机器设备; 过剩的原材料; 加工合同项下的废料和废品; - 国内企业与出口加工企业、在非关税区的企业之间的销售货品; - 越南企业与不在越南的国外个人、组织之间的销售货品,并且由外国商人指定与其他单位在越南进行收货和交货。 3. 海关文件包括哪些? 根据由第39/2018/TT-BTC号第1条第58款变更的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86条第3款规定于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文件,包括: - 出口报关单; - 在卖方必向买方先付款的情况下,要提供商业发票或同等价值的凭证; - 出口许可证; - 按法律规定关于专门管理、检查的免检查通知书或专门检查结果通知书或其他凭证(简称专门检查证明书); - 证明该组织,个人符合投资法规定的货物出口资格的文件; - 委托合同。 4. 就地报关手续 根据第38/2015/TT-BTC号第86条第5款规定于海关手续,具体如下: - 出口商的责任: + 填写出口报关单和海运申报单。 + 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手续。 + 出口货物清关后可将货物交给进口商。 - 进口商的责任: + 按规定准时填写进口货物申报表。 + 按规定办理进口货物手续。 + 进口货物清关后可将货物投入生产、销售。 - 办理出口手续的海关机关的责任: + 仅对第38/2015/TT-BTC号通知第II章规定的出口货物进行办理海关手续。 + 审核已完成海关手续而未办理就地进口手续的就地报关单,并向在预期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分局通知,以便管理、审核和敦促就地进口商办理海关手续。 - 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机关的责任: + 审核已完成海关手续的就地出口货物申报表以对进口货物办理海关手续。 + 按系统分流结果接受和检查。在必实际检查货物的情况下,如货物已在出口海关分局实际检查过,则办理进口手续的海关分局不用再实际检查货物。 + 按外国商人的指定,对就地货物每月汇总并列出已清关的进口货物的申报表名单。 若客户有意执行咨询服务并办理就地进出口货物手续的要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金旭贸易暨咨询责任有限公司 河内办公室:越南河内市黄梅郡黄烈坊黄烈路2/6巷1号 胡志明办公室:越南胡志明市第3郡殿编府路15号 电话:84-243-6454 054          Hotline: 84-961 977 764 邮箱:consultant@kimhuc.com,taxservice@kimhuc.com    
  • 越南第三次延缓2022年税款缴纳

    越南第三次延缓2022年税款缴纳

    越南第三次延缓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 越南政府签发关于延缓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的第34/2022/NĐ-CP号议定(有效期限:2022/5/28至2022/12/31),具体如下: 对于增值税(进口阶段增值税除外) 按规定延缓各企业、组织于2022年3月至8月计税期间发生的增值税缴纳(若按月申报增值税)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计税期间发生的增值税缴纳(若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包括分配到纳税人总部所在的其他省的税额,每次发生时缴纳的税额) 企业和组织在2022年3月至5月和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6个月缴纳。在2022年6月和第二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5个月缴纳,7月份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4个月缴纳, 8月份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3个月缴纳。延期时间:根据税务管理法的规定自增值税缴纳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于企业所得税 延期2022年企业所得税计税期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暂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 延长期限为3个月,根据税务管理法的规定自企业所得税缴纳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于经营户和个人增值税、所得税 延期按规定在经济行业和领域营运的经营户和个人2022年应纳税额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缴纳。 经营户和个人应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缴纳延期税款。 对于土地租金 向国家以年租形式直接租用土地的企业、组织、家庭、个体经营户的2022年应缴纳租金总额的50%,延期6个月缴纳,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