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制

  • 人事制度建立方案

    人事制度建立方案

    咨询编制越南劳工规则,员工手册及劳动合同 ? 投资商正顾虑如何建立在越南刚成立公司的一套公司规则? ? 能否使用其他公司的规则,修改后用在本公司? ? 是否使用国外母公司的规则,修改后用在越南子公司? ? 公司管理者质疑公司现有的规则是否以最新法律规定更新执行,内容是否保护公司合法权利? 对于已在越南注册公司并在营运期间,但不甚熟悉越南当地劳动法令的外资企业,我们整合了与劳工有关重要的服务项目,以更优惠的服务费协助您建立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符合现行法规。通过需求确认的访谈及了解您的企业概况后我们将协助为企业咨询,规划制定劳工规则,编制劳动合同及劳工手册符合最新劳动法令。 此外,我们提供一定期间的常年咨询服务为协助企业在短时间内能够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流程,避免增加日后劳资争议的风险 何谓劳工手册? 员工手册 (Employee Handbook) 可理解为一套整合资料宣传企业对劳工的任务、政策(公司内部的工作规定和奖励、惩罚方式)以及期待。 员工手册具有其意义为协助企业便利传达工作文化,政策给劳工的桥梁,确保公司所有劳工对公司规则均能了解和遵循。 如何建立企业的劳工规则,员工手册? 如贵客户在越南投资的企业、工厂需要制作专业合法的一套劳工规则,员工手册;或为收到最新公布的法律新闻。请 “联系我们!” ,让我们尽速为您解决这些麻烦。      
  • 劳动规则及行为守则建立

    劳动规则及行为守则建立

    根据2019年越南劳动基准法第118条以及越南政府第12/2022/NĐ-CP号议定书第19条规定,使用1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须备书面劳动规则并向当地劳动厅报备。以下情况违法者可受500万越盾到1000万越盾罚则: •  公司聘用10名员工以上但不使用劳动规则 •  使用劳动规则但未报备给当地劳动厅 •  使用已逾期的劳动规则 劳动规则建立不仅为满足国家管理机关强制要求,而为长期人事管理和发展,防备及保护企业在有关方面的合法权利的一套工具   此工作需要多时间和人力,因此企业可考虑选择顾问公司提供劳动规则建立方案的服务。此劳动规则共有以下主要内容: •  工作和休息时间 •  工作场所规定和秩序 •  劳动工安和卫生 •  资产、经营秘诀、工艺秘诀和产权等保护 •  具体化劳动违犯纪律程度,确定惩罚方式及物质责任 •  劳动纪律处理准则及授权 •  经营道德准测   金旭为自从2012年获上百企业信誉的顾问公司。金旭的服务为 企业经营法 – 会计和税务管理 – 劳动关系管理 – 企业财务管理 – 工商手续代办等结合。我们的能力是帮客户预料了风险,优化费用,建立了客户的经营利益。  
  • 企业暂缴4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的80%

    企业暂缴4个季度企业所得税的80%

    于2022 年 10 月 30 日颁布并生效的第 91/2022/ND-CP 号议定已对暂缴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内容进行修改与补充如下: 4个季度的暂缴企业所得税总金额不得低于按年度决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的80%。如纳税人少缴税款,应当按照少缴税额从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暂缴期限的次日至向国家预算补缴税额之前一日计算缴纳滞纳金。 因此,根据第 126/2020/ND-CP 号议定的旧规定,企业必须缴纳 2022年暂缴企业所得税的75%,期限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根据这新议定,企业必须缴纳 2022年暂缴企业所得税的80%,期限为 2023 年 1 月 30 日。 因此,今日(2022年10月31日),未按旧规定暂缴企业所得税75%的企业可适用四个季度暂缴税率,缴纳期限为2023 年 1 月 30 日,并不得低于按年度决算应缴的企业所得税金额的80%。 此外,第 91/2022/ND-CP 号法令还增加了纳税人无需提交纳税申报资料的情况:个人所得税申报人是收入支付组织或个人,符合按月或按季度申报所得税,但在该月或季度不扣除收入收益者的个人所得税。   请与金旭联系以获更多资讯: 金旭贸易暨咨询责任有限公司 河内办公室:越南河内市黄梅郡黄烈坊黄烈路2/6巷1号 胡志明办公室:越南胡志明市第3郡殿编府路15号 电话:84-243-6454 054          Hotline: 84-961 977 764 邮箱:consultant@kimhuc.com,taxservice@kimhuc.com    
  • 修改关于将增值税减至 8% 的规定

    修改关于将增值税减至 8% 的规定

    2022 年 6 月 20 日,政府颁布了第 41/2022/ND-CP 号议定,对于2020 年 10 月 19 日颁布有关发票和凭证的第 123/2020/ND-CP 号议定与于2022 年 1 月 28 日颁布关于税务减免政策规定的第 15/2022/ND-CP 号议定修改和补充若干条款。 实践表明,在执行第 15/2022/ND-CP 号议定的过程中,企业遇到了该议定第 1 条第 4 款的问题关于为增值税减免的货物和服务单独开具发票增加了企业成本,例如增加会计时间成本和使用发票的成本。例如,对于同一个客户,企业不可以开1张不同税率(5%、8%、10%)的发票,而必须开2张发票:1张8%税率的发票(减免增值税的货物和服务)以及 1 张其他税率的发票(5%、10%) 为解决对增值税减免的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的问题,并确保发票内容符合要求,越南政府颁布了第 41/2022/NĐ-CP 号议定,修改内容如下: 若营业场所按抵扣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提供服务时,增值税发票必须按规定载明每种货物、服务的税率。 若营业场所按销售收入百分比法计算增值税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时,销售发票必须按照规定载明减免金额。 此外,该议定也发布了01/TB-HĐSS表格,此表格用于接受及处理已开具的错误电子发票,并替代越南政府于2020 年 10 月 19 日颁布的第123/2020/NĐ-CP号议定IB附录的01/TB-SSĐT表格。   请与金旭联系以获更多资讯: 金旭贸易暨咨询责任有限公司 河内办公室:越南河内市黄梅郡黄烈坊黄烈路2/6巷1号 胡志明办公室:越南胡志明市第3郡殿编府路15号 电话:84-243-6454 054          Hotline: 84-961 977 764 邮箱:consultant@kimhuc.com,taxservice@kimhuc.com  
  •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申请工作许可证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申请工作许可证

    目前,越南对外劳的需求在增加,越南的外劳工作,雇用外劳和外劳的企业需要遵守越南的管理和使用外籍劳工的法律规定。 一,相关法律文件: 1.“2012年劳动法”(第3项) 11/2016 / ND-CP详述第3节LLĐ2012 40/2016 / TT-BLDTBXH指导2006年11月的法令和表格 II。内容: 1)在越南外国人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证的情况。 -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或者有投资股份者。 - 作为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 - 担任越南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处或项目负责人。 - 进入越南不到3个月即可提供服务。 - 进入越南,时间不超过3个月,以处理影响或可能影响生产和业务的复杂技术事件或情况,越南专家和目前在越南的外国专家无法处理。 - 依律师法获准在越南执业执照的外国律师。 -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缔约方的国际条约规定。 - 在越南留学的学生、在越南工作,但雇主必须提前7天通知负责劳动的省级国家管理机构。 -外国劳动者不需要工作许可证的其他情况,包括: +转移在越南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服务承诺的贸易、信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卫生、旅游、文化、娱乐和交通等11个服务行业的企业内部; +进入越南是为了提供专业和技术咨询服务或执行其他任务,以服务于研究工作、建筑、评估、监测、管理和实施那些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来源的项目工作。这些援助来源是越南和外国主管机构签署的官方发展援助国际条约中规定或商定的项目 +获得外交部依法规定在越南进行新闻活动的许可证; +由外国机构或组织派往越南并在属于外国外交部代表机构或在越的国际组织的管理范围内的国际学校教学和研究或者获得教育培训部允许在越南的教育、培训部门教学和研究的确认。 +有国际外交部代表机构或在越的外国组织的认证的志愿者; +前往越南担任专家,经理,执行董事或技术工人,工作时间少于30天,累计期限一年不超过90天; +根据法律规定,向越南执行由中央和省级机构和组织签署的国际协议; +在海外培训机构和在越南的机构,组织或企业有实践协议的机构学习的学生和学生; +在海外有和在越南的机构、组织或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的培训机构和学校学习的学生; +在越南的收到外交部的许可证后的外国代表机构会员的亲人,除非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成员的国际条约包含不同的规定; + 有在国家机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提供使用的公务护照; +总理根据劳工,战争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的建议决定的其他案件。 +总理根据劳社会伤兵部的建议决定的其他案件。 那些不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证的人要向社会伤兵劳工部提交一份不需要工作许可证的申请认证档案,以供认证。 2)必须要申请越南外国人的工作许可证的情况 - 除了“2012年劳动法典”第172条和第11/2016号/ ND-CP法令第2章第2节无需申请工作许可的人外,其他的在进入越南工作时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工作许可期限不得超过2年,根据劳动合同和约定期限, - 对发放工作许可证条件:作为经理,主管,专业人员或技术工人,有良好的健康和适应工作要求,无罪或追究刑事责任,由国家主管机关书面批准聘用外籍劳工。 3)在越南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第1步:按手续程序,向劳工社会伤兵劳动部发确认需要外籍劳工表格或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如是越南合法的企业。承包人向承包人执行投标文件的地方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报送。 - 步骤2:在拿到确认需要外籍劳工后,可以向劳工社会伤兵劳动局或劳工社会伤兵劳动部进行申请工作许可证。 - 步骤3:在提交完整有效的档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收到结果。
  • 外国投资者在越南企业的资金所有的比例

    外国投资者在越南企业的资金所有的比例

    目前,越南已经加入了世界上许多经济组织,对越南外国投资者开放承诺。 因此,外国企业、组织和个人认为越南是一个很有潜力的投资市场。 然而,法律体系重叠,许多文件中的冲突也使得外国企业和个人难以投资越南。 通过这篇文章,金旭将为您提供关于外国投资者在越南企业的资金所有的比例的越南法律规定的资料。 一,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 根据“2014年投资法”第22条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经济组织中拥有无限制的特许资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根据证券法,外国投资者资金所有的比例在上市公司、大众公司、证券交易组织和证券投资基金 外国投资者在国有股份化企业中的所有比例或其他形式所有权转换根据国有企业股份化和转型的法律 外国投资者资金所有的比例不属于本款的a和b 点,根据越南为成员的有关法律的其他规定和国际条约执行。 根据第60/2015号/ ND-CP号法令第1条第2款,上市公司的外资所有权比例如下: 在越南为成员的国际条约有规定外资所有权比例的情况下,根据国际条约执行 上市公司在投资法和相关法律有规定外资所有权的行业经营的情况下,应执行该法律规定。 对于外国投资者在有条件的行业下运营的上市公司,没有关于外资所有权的具体规定,则是最大的外资所有权 是49%; 当上市公司经营多个行业,有外国所有权比例的规定不同,外国所有权比例不超过最低水平有规定外资所有权比例(公司运营)的行业,除非国际条约另有规定;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上市公司,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外资持股比例不受限制。 对于以向公众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股份化的国有企业,外国所有权比例应按照关于股份化的法律规定。 在法律对股份化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这个比率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 确定外资所有权比例限制的步骤 有意投资或收购越南企业股份的外国投资者应通过以下步骤确定外国投资者的所有权比例: 第1步:确定公司的经营领域: - 该领域是否受制于越南为成员的国际条约调整的外国投资者所有权比例规定? 如果存在这样的国际条约,则必须遵守其中的规定。 例如:根据WTO承诺表,客运服务业务和内地海运运输服务的企业,外商投资者拥有的最高资本为49%。 - 如果外国投资者所在想投资的领域不属于WTO承诺表,则必须确定该领域是否有条件。 第二步:依法确定外国投资者的所有权限制:   根据专门法律或有条件的业务线的规定: 专门法律的规定:如果该行业,法律规定了外国投资者的最高所有权比例必须遵守该规定 有条件的行业:有条件的业务线清单在国家外国投资信息门户网站上定期更新。这种情况下,必须按照限制不同行业的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规定。 例如:电影服务(CPC:96121),外国投资者在经济组织中的特许资本不超过51%。 如果行业是属于未具体规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的最大持股比例为49%。 如果在多行业运营,外国投资者需要确定哪些行业受到外资所有权限制。在那些行业中,选择最低的。 第三步:公司章程的规定: 如果该行业相关法律不规定或不在有条件的清单上,则必须根据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外国投资者所有权比例。 否则,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是无限的,高达100%。 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化 股份化国有企业应按照关于100%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第59/2011 / ND-CP号法令,第116/2015 / ND-CP号法令。第116/2015号/第ND-CP号法令修订第59/2011 / ND-CP号法令的一些条款,123/2015 / TT-BTC通知指导股票市场的外国投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