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三次延缓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
越南政府签发关于延缓2022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土地租金缴纳的第34/2022/NĐ-CP号议定(有效期限:2022/5/28至2022/12/31),具体如下:
对于增值税(进口阶段增值税除外)
按规定延缓各企业、组织于2022年3月至8月计税期间发生的增值税缴纳(若按月申报增值税)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计税期间发生的增值税缴纳(若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应缴纳的增值税包括分配到纳税人总部所在的其他省的税额,每次发生时缴纳的税额)
企业和组织在2022年3月至5月和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6个月缴纳。在2022年6月和第二季度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5个月缴纳,7月份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4个月缴纳, 8月份发生的增值税可延期3个月缴纳。延期时间:根据税务管理法的规定自增值税缴纳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于企业所得税
延期2022年企业所得税计税期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暂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
延长期限为3个月,根据税务管理法的规定自企业所得税缴纳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对于经营户和个人增值税、所得税
延期按规定在经济行业和领域营运的经营户和个人2022年应纳税额的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缴纳。
经营户和个人应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缴纳延期税款。
对于土地租金
向国家以年租形式直接租用土地的企业、组织、家庭、个体经营户的2022年应缴纳租金总额的50%,延期6个月缴纳,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30日。